林芝市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 2016-11-09
林政办发〔2016〕202号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6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快递业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改善民生进程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把加快发展快递业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运作为主体,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加快现代快递业的发展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快递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政府在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力度。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业务流程,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依托林芝特色产品,推动产业协同发展,联通线上线下,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坚持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鼓励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物流领域投资和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维护快递物流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三、发展目标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网络应用服务水平,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电子商务进一步融合;深度开发快递需求市场,培育和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和具有竞争力的快递运营主体;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服务机制,基本建成信息通达、物流畅通、快捷准时、结构合理的现代化快递服务体系。 建成市级快递物流综合示范园区,建设完善的市、县(区)快递物流园区体系;推广智能快件(包裹)箱使用,完善城市快递物流末端服务体系构建;大力推动“快递下乡”,实现农村快递服务普惠化。 四、林芝市快递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赤 卫 副市长 副组长:涂 小 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 所 选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 郭 庆 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沙吉贡布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 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周 英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次 仁 市商务局副局长 索朗平措 市综治办副主任 张 秋 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 蒋 红 梅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安 志 光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尼玛平措 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赵 甫 荣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张 生 龙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王 彬 林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 小 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先 富 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统计科科长 田 华 文 林芝银监分局副局长 卓 玛 空港林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次 欧 巴宜区副区长 陈 剑 钊 米林县副县长 沈 光 银 波密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唐 建 松 工布江达县副县长 尼 琼 察隅县副县长 余 娅 莉 朗县副县长 王 旭 杰 墨脱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48365365.com,张所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基础设施建设、通讯网络支持、产品质量监管、品牌包装推送、产业协调发展等方面统筹合作。 五、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发展快递业协调职能履行到位 (一)促进产业融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牧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交运局、市银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 鼓励“快递+农牧业”发展,支持建设快递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快递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完善县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和快递网络体系,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 鼓励“快递+制造业”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发挥快递企业供应链管理优势,整合原材料供给、生产物流、仓储销售资源,推进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支持定制化生产。 (二)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民航林芝航站、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鼓励快递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区、进商超、进农村,到2020年,实现“城区服务全覆盖,乡村快递有服务”。鼓励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配套建设适当的快件用房。鼓励第三方企业或者快递企业安装“智能快件箱”,研究将智能快件箱安装纳入住宅小区竣工验收项目。 鼓励提高协同配送能力。合作打造农村配送体系,建设“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解决好“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落实快递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快递车辆实行统一标示、指定类型,并允许在限行路段、区域优先安排通行时间、路线。 加快完善快递园区建设项目。在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划拨方面给予倾斜。 (三)加大财税扶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监局、市人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对在我市经营的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及支持。 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自治区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适应快递物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以及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对经营稳定,业务信誉良好的快递企业加大授信额度。 (四)强化监管(市工商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构建综合快递业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进出口快件包裹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实现对服务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安全责任事故的追朔查处,构筑行业发展“绿盾”。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对产品安全、服务安全予以监管。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监督用好政府补贴购置的X光安检机,要求快递实现进出口快件包裹100%安检。严格落实快递业“三个”100%制度。按照现行工作机制,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对安全管理问题和隐患较大的企业要及时严肃依法处理。 (五)培养发展骨干快递企业(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市场原则,推动本市小规模快递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股、入股,做大企业规模,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避免小企业过多、低质竞争。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快递业的认识,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牵头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我市快递业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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