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邮政局2017年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安排的通知 2017-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国家邮政局2017年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安排》已经国家邮政局2017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贯彻落实好年度任务目标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分工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既为组织者,更作实施者,主动研究分析问题,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其他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做好落实工作。各省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按照工作任务目标安排,抓好本省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要抓早抓细抓实。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对每项任务细化实化落实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及时限要求。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关键环节、总体进度,提早谋划、早作安排。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将作为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国家邮政局2017年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安排
一、推进重大政策项目实施 1.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出台邮政业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快走出去指导意见。(政策法规司牵头,办公室、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配合)
2. 着力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打造成邮政业的改革创新先行区、转型提效示范区和高端服务引领区,培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增长极。(政策法规司负责京津冀,市场监管司负责长三角,普遍服务司负责珠三角)
3. 继续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启动“快递入区”工程,加快城乡末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快递机动车、快递电动三轮车上路通行保障工作。(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4. 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协调落实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政策法规司牵头,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配合)
5.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明确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范畴。(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配合)
6. 支持寄递企业强化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助力各地特色农副产品输出,不断释放农村内需潜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精准扶贫。(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7. 继续推动省、市两级落实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地方政策支持。(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配合)
8. 聚焦“三重大”落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政策法规司牵头,办公室、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二、扎实推进立法修规 9. 积极推动《快递条例》颁布实施并做好宣贯。(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10.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配合)
11.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快递物流有关条款的制定工作。(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12.修订《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普遍服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配合)
13.推动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14.制定冷链快递服务规范等6项行业标准。(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普遍服务司、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15.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试点。(政策法规司)
16.组织实施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政策法规司牵头,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三、不断强化技术创新 17.加大信息技术在产品开发、产业融合和品质提升等方面的应用,支持企业继续推广数据分单、数据派单等实用技术和自动装卸传输分拣等先进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18.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应用软件,推广智能自助设施,促进服务智能化和应用便利化。大力推进快递末端设施能力建设,加快智能快件箱建设布局,力争派件量占比提高两个百分点,逐步形成以住宅投递、智能快件箱投递和公共服务站投递等模式互为补充的末端投递服务新格局。(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19.制定邮政业技术研发指南,研究起草邮政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继续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策法规司牵头,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20.开展科技表彰和统计等工作,形成企业共同参与、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政府部门有机衔接的科技工作新格局。(政策法规司牵头,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1.充分发挥四所共建院校资源优势,强化在高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成立现代邮政教育联盟,举办现代邮政人才发展研讨会。(人事司)
22.开展第二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积极推进职业院校现代邮政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人事司牵头,职鉴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2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快递技能人才“853”工程。(人事司牵头,职鉴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24.制定完成快递员、快件处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积极推进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对接。(人事司牵头,职鉴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25.稳步开展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举办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人事司牵头,职鉴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26.推进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举办第二届全国“互联网+”快递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快递优秀人才推荐评选。(人事司牵头,市场监管司、职鉴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五、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27.着力创新邮政普遍服务,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普遍服务司)
28.全面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力争直接通邮率提高两个百分点。(普遍服务司)
29.推进邮政服务农村电商,加快发展“农产品+大同城寄递”的区域服务模式。(普遍服务司)
30.合理布局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普遍服务司)
31.推广重点地区服务跨境电商先进经验,发挥邮政服务跨境电商和当地经济的作用。(普遍服务司牵头,办公室配合)
32.持续发挥邮政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和网络优势,拓展便民服务领域和内容。(普遍服务司)
33.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继续实施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升邮政设施信息化水平。(普遍服务司)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34.深入推进快递“上机”工程,围绕20个重点城市的航空绿色通道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快件集散中心。(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35.加快湖北鄂州国际快递货运枢纽建设。(政策法规司牵头,市场监管司配合)
36.支持企业提升自有航空运能,加大对其他航空资源的整合利用,扩大航空网络覆盖面。(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37.加快推进快递“上车”工程,稳定以现有电商班列为代表的快件班列试点,推动发展空铁、公铁联运体系,推广“高铁+快递”联合运营模式,打造服务重点城市的“同日递”网络。(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38.持续推进快递陆运网络建设,引导企业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和快件集散地规划建设陆运网络。(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39.继续开展快递“三进”工程,基本实现高校快递规范化末端服务全覆盖。(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40.推动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41.以培育国际级快递品牌为抓手,加强对外拓网联合和对内重组整合,做强做优主业,释放网络潜在价值。(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42.深入推进服务现代农业“一地一品”示范工程。(市场监管司)
43.联合工信部门出台行动计划,遴选支持一批快递服务制造业项目。(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44.继续实施跨境寄递引导工程,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城市提升跨境寄递业务承接能力。(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普遍服务司、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45.推进快递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区域快递服务功能集聚。(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46.加快建立具备仓配一体功能的分拣运输中心,增强运输、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环节的有机结合,发展与电子交易和网络购物协同的寄递服务。(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八、推进绿色邮政建设 47.制修订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和邮政业封装用胶带等行业标准,研究提出绿色包装技术指标。(政策法规司牵头,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配合)
48.推动建立绿色包装监测评估体系。(市场监管司)
49.研究绿色包装环保标识认定使用和管理办法。(发展研究中心)
50.开展绿色包装试点工程,大力推广使用中转箱、环保袋、笼车等物品设备。(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配合)
51.加快建设快递业绿色发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司、市场监管司、人事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52.鼓励包装生产商、电商平台、寄递企业共同建立寄递绿色包装产业联盟。(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53.重点品牌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不低于80%。(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54.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辆应用普及率。(市场监管司牵头,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 55.通过落实审批时限承诺制度、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提高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性有效性等措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法规司牵头,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配合)
56.推动落实快递企业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政策。(市场监管司)
57.严格跨省经营快递业务企业许可审核标准,完善分支机构备案、代理国际快递业务制度设计。(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配合)
58.修订完善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将规模较大的独立经营企业纳入审批范围。(普遍服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配合)
59.全面完成省级邮政管理部门“三个清单”编制工作。(政策法规司)
60.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跨区域互查和随机暗查,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配合)
61.落实邮政市场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制定邮政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配合)
62.开展市(地)局内设机构调整试点,集中行使执法权。(人事司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配合)
十、强化监督管理 63.强化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加强普遍服务质量监督,督促邮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新标准要求,聚焦达标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普遍服务司)
64.开展党报党刊投递服务质量及见报率调查,推动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份实现县级城市党政机关党报当日见报。(普遍服务司)
65.进一步完善机要通信保密安全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机要通信安全运行“回头看”专项检查和邮政管理部门履行机要通信监管职责检查。(普遍服务司)
66.依法履行邮票发行审批监管职责,重点针对生肖邮票零售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监督邮政企业提高纪特邮票零售比例。(普遍服务司)
67.做好党的十九大、建军九十周年等重大题材纪念邮票发行工作。(普遍服务司)
68.适应上市企业发展实际,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行政监督、执法与信息披露机制,优化综合监管制度。(市场监管司)
69.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加强集邮和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司)
70.积极推动移动执法设备的配备,提升行政审批和监督执法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机动执法能力。(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政策法规司、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十一、实施放心消费工程 71.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针对刷信、违规操作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配合)
72.继续做好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各项满意度调查及时限测试,加大指标披露引导力度。(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73.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和评定指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加快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信用中国”等网站联网。(市场监管司牵头,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74.完善与消费者申诉的衔接和联动机制,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75.强化企业总部对其分支机构、加盟商之间的连带责任,加强对品牌企业总部的约束与监管。(市场监管司)
76.继续发布快递市场监管报告和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引导市场预期。(市场监管司牵头,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77.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队伍作用。(普遍服务司)
78.组织开展“诚信快递你我同行”3·15系列活动。(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十二、强化安全监管“硬能力” 79.推动开展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建成集用户信息、面单信息和运营信息于一体的综合化平台。(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邮政业安全中心、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80.优化整合现有行政执法、诚信管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与综合应用。(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81.建设邮政安全管理和服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寄递信息数据全程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82.实施国家局信息化“库”改“云”工程,形成信息管理云环境。(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发展研究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83.推进国家局主机房(北京)和容灾备份中心(合肥)建设。(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北京邮电疗养院配合)
84.在河北等21个省(区、市)建设邮政业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实现省级平台全覆盖。(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邮政业安全中心、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十三、强化企业责任“硬约束” 85.积极稳妥、务实有效地推进实名收寄制度落实,有条件的品牌企业和地区要全面推广应用实名收寄系统,并完成与安监系统互联互通。(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发展研究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86.加快推进专业化安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职鉴中心配合)
87.继续做好市、县两级具有较大规模的处理场所安检设备的配置工作。(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88.出台安全检查操作流程规范和安检机联网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安检机使用管理和培训。(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89.严格寄递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90.开展“平安寄递”专项整治和寄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市场监管司牵头,政策法规司、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91.结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宣贯,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寄递管控和整治。(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92.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基本制度,抓好安全设备配置、生产操作规范等强制性标准落实,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93.建立健全寄递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十四、强化安全保障“硬目标” 94.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省、市两级邮政业安全支撑体系建设的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上下对接机制及政企联动机制。(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95.建立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96.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寄递渠道反恐、禁毒、扫黄打非、打击侵权假冒等专项工作。(市场监管司牵头,普遍服务司配合)
97.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研究制定寄递渠道重大活动安保专项预案和工作规范。(市场监管司)
98.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双11”等生产服务旺季和重点时段的寄递渠道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99.着力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市场监管司)
100. 重点加强对基层网点运营状况监测预警,严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市场监管司牵头,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101.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维护寄递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司牵头,办公室、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02.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扩大视野和渠道,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事司)
103. 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事司)
104. 继续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人事司)
105. 开展干部档案专审监督检查。(人事司)
106. 加强对省(区、市)局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监督检查。(人事司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
107. 加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人事司牵头,机关党委配合)
108. 积极研究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人事司)
109. 加强对公务员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研究。(人事司)
110. 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人事司牵头,办公室、直属相关事业单位配合)
111. 积极稳妥开展规范三级京外单位津贴和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人事司牵头,办公室、直属相关事业单位配合)
十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112. 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多双边和区域性邮政交流机制。(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配合)
113. 积极参与万国邮联、亚太邮联等国际组织活动,做好万国邮联改革特设工作组、实物寄递和电子商务委员会主席国工作,深入参与规则及标准制定。(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114. 做好亚太邮联秘书长竞选连任工作。(办公室)
115. 继续参与中欧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等多双边谈判,优化企业“走出去”国际环境。(政策法规司牵头,办公室配合)
116. 做好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电子商务议题、中美商贸联委会等涉外工作。(政策法规司牵头,办公室配合)
117. 扎实推进中德货运班列运邮双向测试,稳步推进中德、中俄等货运班列运邮常态化。(办公室牵头,普遍服务司、政策法规司、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118. 继续深化与港澳台邮政合作,认真做好海峡两岸邮政交流协会换届工作。(办公室、海峡两岸邮政交流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119. 提高统计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对国民经济贡献的研究,制定邮政行业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政策法规司牵头,发展研究中心配合)
120. 着力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办公室牵头,人事司、机关党委配合)
121. 加快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推进监管、许可、执法、统计等各系统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对于分析研判态势、支撑政府决策的强大作用。(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司、发展研究中心、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122.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司室、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123. 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各司室、中国邮政快递报社)
124. 加强全系统网站群运行维护管理。(办公室牵头,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125. 以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行动指南,充分发挥报刊网及新媒体在行业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不断创新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牵头,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十八、突出党建引领作用 126. 深入推进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机关党委)
127. 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机关党委牵头,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128. 认真举办党组织书记、纪检干部业务专题培训,提高全系统管党治党、推动党建工作的能力。(机关党委)
129. 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为重点,严格日常管理,注重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
130. 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为重点,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机关党委)
131. 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机关党委)
132. 适时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交流推进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以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为重点,不断提高支部工作质量,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机关党委)
十九、突出管党治党责任 133.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机关党委牵头,各单位配合)
134. 着眼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干部队伍,认真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司配合)
135.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针对“四风”新动向,盯住节点、传导压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
136. 用好“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审查,重点查处违纪行为。(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司配合)
137. 制定《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启动全系统巡视工作。(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司室配合)
二十、突出精神文明建设 138. 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快递员”活动,打造行业文明品牌。(机关党委牵头,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139. 开展“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机关党委)
140.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训,提升行业创建工作能力。(机关党委)
141. 支持群团组织围绕中心主动作为,持续推进“奋战十三五、传递邮政情、共筑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文化活动。(机关党委牵头,中国邮政快递报社配合)
142. 认真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
143. 以“哈叭气村脱贫工程”为牵引,扎实稳妥推进定点扶贫工作,确保2017年“提前三年脱贫摘帽”目标实现。(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司室、中国快递协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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