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7-08-11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kdzxtl@chinalaw.gov.cn |
相关新闻
服务实体经济 串联线上线下 快递航母待扬帆——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2017-08-11]
2017年西藏中通快递网络工作会议首次在林芝召开[2017-04-06]
2016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出炉[2017-03-29]
加强沟通交流 全力为寄递行业的发展服好务[2017-02-20]
监管提示[2016-12-08]
|